MOT – Taxi Licence

陆路交通管理局在2003 年规定新经营德士的公司必须在获颁执照的第一年内推出100辆德士,在四年内把车队增加到最少400辆。陆交局的用意在于促进规模经济和保持良好的服务水 平。 这项措施的拟定确保新成立的德士公司的单位成本下降, 从而形成业者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 取得德士公司和消费者双赢的局面。德士公司能有效地经营生意和提升服务水平,从而确保信誉上能得到好评。消费者这方面也能在德士市场开放的当儿,在“高 端”服务和价格之间取得一个良好的平衡。

因此我对日前媒体在一则报导中提到陆路交通管理局有意大幅度提高申请德士经营执照的门槛感到困惑和不懈。 德士业者现在必须在获颁执照的第一年内推出400辆德士,并且必须在四年内把德士车队增加到最少1000辆。 对于规模较小的业者来说, 这对他们的生存造成冲击,也可能使规模较小的德士业者被淘汰,形成德士营运 市场被垄断的局面。

这种情况是否会减少德士师傅的选择,也使德士租金市场少了 “制衡”的力量呢? 对消费者来说,这种情况又是否会因而使车费涨价,进一步加重交通费的负担呢?

我想请问部长以下这三个问题:

第一,为何陆交局要提高德士经营执照的门槛?

第二,这项政策是否会对消费者有负面影响?

第三,陆交局有什么措施确保在实施新的德士执照条件后,市场还能持续开放的运作并具有“良性制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