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Koh Eng Seng
致:铁锤报编辑
自英殖民地政府时代就已经实施的EPF到后来的CPF(现今通称公积金),其目的就是为了强制国民储蓄以作为养老的后备基金,也可以说是政府有意把养老的责任转嫁给国民自己负责的机制。因为如果延续提供人民养老金的制度会造成国家经济破产,请问这在世界上有那一些国家有实例可鉴?至于保证给公积金会员的利息当然由政府从盈余中支付。倘若我国现任的政府是一个不善理财的政府,相信早就被淘汰了。因为它连公积金的利息都无法负担。不过,这原本就是身为政府必须负的100%的责任,而不只是支付利息而已。
还好的是,政府把原有的公积金利息在1974年至1986年之间由2.5%提高到6.5%,前后共有12年。可是,自从我国的政府投资公司(GIC)以及后来的淡马锡控股成立,之后的几年间公积金的利息就一直下降至目前的2.5%,现在才来提议只有特别,医药及退休户头内的首6万元的储蓄可有4%的利息。这种情况是否直接或间接与此两家公司的成立有关系呢?这两间政府公司的业绩有目共睹。每年有8.2%及18%的盈利。这些业绩的盈利是否也包括了公积金会员利息被减少的部分?
贵党在国会中提议政府公司所获的部分盈利应回归公积金会员,笔者认为乃是天公地道的事,因为只有在政府公司获得盈利时才有得回归。我认为这个要求其实只是補偿了公积金会员们自1986年利息减少后的损失。希望贵党继续努力争取。
笔者也觉得政府之所以降低支付给公积金会员利息或许与政联公司投资或收购失利不无关系。最公开的事件为STPL投资Micropolis在一年半时间损失了$5.75亿($575million)。这起事件只供参考(因事件是发生在1994-1996年之间)。其他政联公司则因无须呈报其业绩表,我们也无从了解真相,只知政府一路来只宣布GIC自82年至今的平均盈利为8.2%而淡马锡控股则为18%。
至于政府所宣布的延迟公积金会员提取公积金的措施,笔者认为根本无此必要。因为只要减少每个月所能提出的款项即可达到政府所想要达到的目的。此外,公积金会员们提早按月提出公积金也可以协助减轻因为通货膨胀对公积金储蓄的实质价值所造成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