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白皮书辩论: 刘程强

阿裕尼集选区国会议员-刘程强

议长,

人民是国家的组成核心,没有人民,哪有国家。人口是立国之基,也是一个国家兴衰盛旺的核心因素。因此,人口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 复杂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重要的是,不能把人口的问题当成如一般的政策,依据统计数字的宏观分析来看问题和处理问题。因为人不是物品,不能被当成数 目字来看待。

政府所发布的白皮书估算我国人口到 2030 年时会介于 650 万和 690 万之间。政府的有关部门,接着也发布了如何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以应付所预测的人口增长,并保证国人会有优质的生活环境。

副总理张志贤在发布人口白皮书的记者招待会上说:这是政府首次绘制出一个全面的人口发展路线图,以为我国人口政策争取最好的平衡。后来,有的部长 说, 690 万人口只是“最糟情况”时才会出现,国会开始辩论白皮书后,又有行动党议员提出修正动议,删除动议中把白皮书当成是“人口政策“的路线,把 690 万人口的数目字当成只是建设未来基础设施的规划指标。

所以,白皮书内掷地有声的 690 万未来人口的预测变成是“最糟情况”时才会出现,那请问如果是在不太糟的情况下,2030 年的人口是多少呢?如果是最佳的情况,那人口又会是多少?

就算白皮书中的 690 万人口只是规划的目标,但如果到 2030 年时,人口总数就如工人党所预算的 580 万,那基础设施多规划了 1 百万人的需要,可不是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这和新加坡小国寡民,资源有限,必须有效应用宝贵资源的原则不符。

早报网上有网民写文章问政府:“在开什么玩笑呢?要知道的是,政府的公权力掌握了开放移民和引进外劳的钥匙。要多还是要少,要快还是要慢,就像要往 水池放水,水喉的开关控制一样。都在政府的决策里。要 500 万,还是要 600 万,如果连这个也不能确定,那么这份堂皇大观的《人口白皮书》,岂不是立即变成一堆废纸?”

白皮书内的主要建议是批准外来移民成为新加坡公民,添补本地人口增长的不足,然后把这些成为新加坡公民的新移民当成是“新加坡人核心“。因此,这个 所谓的新加坡人核心到底有多少是道地的新加坡人已经是个问题,更何况,到了 2030 年时,这个所谓的新加坡人核心只占 690 万总人口的 55%。所以,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到底真正占我们总人口的多少百分比呢?

我不是要特意分别土生土长的新加坡公民和新公民。我们应该对获得公民权的新公民一视同仁,至少他们愿意放弃原本的公民而成为新加坡公民。然而,请记 得的是,这些都是人,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生活的习惯都因环境、国情和习俗的不同而有异,需要时间磨合,也需要适当的磨合环境。

以我国生活的紧张步伐和新组屋区各家自理,邻居都可能认识不完的环境,没有磨合新移民的条件。在时间方面,白皮书的人口数量预估每十年就大约增加 1 百万人口,以我们的人口比例,我认为我们的社会无法消化这么大量的外来人口。

我们的祖先都是外来移民,政府花了几十年的心血,逐渐使国民对新加坡有归属感,产生了国家的观念,也使我们慢慢地成为今天有凝聚力的社会,人民现在也有了法治的观念。我们应该珍惜和大力维护我们在建国历程中所获得的,这些超越经济发展和物质的成就。

各位,我很担心这种依赖大量外来人口来填补国人因为不生育,而造成人口短缺的策略会使我们的国家走上不归路。

别忘了,我们不单须要磨合成为公民的新公民,也必须面对还未成为公民的外来人民,当我们因为外来总人口数量太多而无法有效磨合时,新加坡人口的整体个性和素质也会改变。我想大家都知道量变会造成质变的道理。

行动党的部长和大多数议员都支持这种填补本地人口不足的策略。他们认为我国本来就是由外来移民组成的,我们的祖先也是外来移民,现在我们也可以接受外来移民,再来组成新加坡国民的核心。

这个逻辑和理论其实犯了时空上的失忆症。请不要忘记,虽然新加坡人的祖先大都来自中国,印度和邻近的国家,但是我们经历过了几十年的建国历程以后, 这一代的新加坡人已经可以算是道地的新加坡人,也有了一定的认同感。在国外,即使互不相识,我们也可以发现到、感觉到哪一些是新加坡人。

如果逻辑是以前我们曾经是外来移民,所以现在就应该、也能够接受外来移民,那么,同样的,我们也曾经是马来西亚的一份子,今天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回归马来西亚而毫无疑问呢?

在建国的时代,因为担心人口增长得太快,经济增长不足以让政府可以应付人口增长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建设,雷厉风行地执行人口绝育政策。现在则因为人口不足以支撑经济增长而需要以大量的外来人口来补充。

不允许国民多生育而半强制性地逼人民绝育可能还勉强在哪个时代行得通。但 20 年后,如果发现人口过多,又比现在老化得更快,则不能把他们杀掉。所以我说这是一条不归路。

工人党不同意政府冒这个险。我们会反对到底。我再清楚地说一次工人党反对这份白皮书,也不会支持在动议字句上添加修饰的修正动议。